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为控制风险,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等变化的影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1日发出《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向公司董事会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提请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等变化的影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严格控制风险,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6.53%股份的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在2024年10月1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临时提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10月1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议案1-18、议案20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9为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公告。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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